特區政府禍港罪行其中之--撤銷租金管制 / 梁振英不重推租管的真實原因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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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特區政府禍港罪行其中之---------撤銷租金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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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豪﹕ 沒有劏房,可以住邊?

關愛基金關愛工廈劏房戶,發放一次過津貼;社會就「津貼房戶是否等於合法化劏房」、派津貼時應否call屋宇署檢控房業主,展開討論。

這是奇怪的爭論,打個比喻,你看見有人跌落坑渠,骯髒不堪,眾人圍觀,然後有人掏出腰包,捐出十元八塊,憐惜的說﹕「陰功,畀個錢你買食。」

旁邊街坊勸阻﹕「跌落坑渠都有錢派咁數?唔係應該報警搵人封了個坑渠咩?」

大眾指手劃腳高談闊論,就沒有人想過,要拉他一把,救出生天。

政府談論的是如何取締工廈劏房,卻沒有協助上樓。

沒有劏房業主,市民只會更頭痛「今晚邊」?市民住房,一是平,房呎價貴,但絕對租金仍然便宜,2000元有交易;二是近,不少劏房位置在市區旺地,為打工仔省下長途跋涉的交通費。

劏房消失,不代表市民便能住得舒適;就像饑荒時人民吃樹皮,政府不去開倉賑災,反而執法取締「樹皮」,這不是很可笑嗎?

當新加坡政府對社會最低層也承諾「人人有屋住」時,香港仍糾纏於「住房有津貼是否合理」,最大的援手居然只是「一筆過津貼」,政府一點不覺得有責任保障香港人住在有尊嚴的空間,而我們也竟然覺得理所當然。

社會充斥一種「窮係自己問題與政府無關」的氣氛,政府帶頭說「綜援養懶人」,社會精英不斷強調自己也是捱窮出身無靠政府,窮人要求政府援助動輒變成「無骨氣」、「呃津貼」。我們的「理性」眼睛只看見一盒盒的高達模型,卻對一家三口住在100呎的斗室視若無睹。

政府幫助治下的人民過上好日子,不是一種「關愛」,不是做好心的施捨,而是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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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工廈劏房 形同飲鴆止渴


扶貧委員會上周通過,向住在工廈及商廈的低收入劏房戶發放一筆過津貼,但出租工廈劏房是違法的,而且工廈房往往滿佈家居陷阱,此舉等同要求負責發放津貼的公職人員明知有人違法也不執法,有違公務人員的工作倫理。工廈劏房津貼等同把公帑津貼無良劏房業主,鼓勵業主加租,甚至促使更多危險的違法劏房出現,最終政府極可能好心做壞事。要幫助貧困房戶,政府應從交通津貼、食物銀行等方法入手,不應飲鴆止渴。

要求處理公僕掩耳盜鈴

有違工作倫理專業操守

房近年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更蔓延至工廈。關愛基金早已把居於住宅樓宇的貧窮劏房戶列為扶助對象,今年底亦會向劏房、露宿者等發放第二輪「居住環境惡劣的低收入人士」津貼,但應否放寬資格至工廈房戶,一直有爭議。由於工廈不可住人,在工廈的房必屬違法,早前政府未有把計劃涵蓋工廈房住戶,正是由於擔憂公務員如得悉有人居住在工廈,按理須依條例向屋宇署舉報。

上周一扶貧委員會終於通過向工廈及商廈低收入房戶發放津貼,希望年底推行。政府辯稱出租工廈劏房是違法,但住戶並沒違法,不應把他們排除在津貼之外,又指提供援助不代表認同住工廈,屋宇署仍然會執法,云云。扶貧委員會關愛基金小組主席羅致光指出,法律問題已釐清,法律意見認為居住在房的居民沒有犯法,即使違法,都是業主在收到違例通知的命令後不執行,故在沒有合理懷疑下,處理的公務員毋須主動舉報。這番解釋,毫無說服力。

工廈無緣無故不可能變成合法的房,要收到津貼申請的公務員看地址假裝不知情,又說什麼「即使違法都是業主在收到違例通知的命令後不執行」云云,猶如掩耳盜鈴。要求公務員知情不報,實在有違公務員的工作倫理與專業操守,難以服眾,騙不了人,也騙不了自己。

此外,工廈劏房大多嚴重違反建築物或消防條例,陷阱滿佈,如走火通道被封、煮食爐處處等,再加上工廈其他單位可能儲有易燃物品,實在是城市的計時炸彈。如今政府卻發放租金津貼,等同用公帑資助這批業主經營非法劏房,實在無法說得通。

借助交津食物銀行

協助劏房貧困住戶

更重要的是,公帑最終很可能只會落入無良業主的口袋。一旦政府發放津貼,「精明」的劏房業主勢必加租,蠶食政府的津貼,最終貧困戶很可能根本無法受惠,而最有可能出現的情,就是鼓勵更多工廈業主加入非法房的行列,以求分一杯羹,政府變相「催生」更多危險劏房出現,飲鴆止渴,引來嚴重的社會後遺症。如此這般,一個用意本來良好、希望協助工廈劏房貧困戶的政策,極可能變成好心做壞事,公帑落入無良業主口袋,住戶的生活環境卻無法改善。

貧困戶是要幫助的,但應從正途出發,不能走歪路走捷徑,否則只會製造更大的社會問題。要協助房戶,長遠治本方法當然是制訂消滅劏房時間表,配合長遠房屋政策,增建中轉屋或公屋,協助基層上樓,中短期則可借助其他合法合理的名目發放津貼。政府可借助公屋輪候冊找到目標受助人,並以發放就業交通津貼、食物銀行、醫療券、子女教育津貼等方式,增發資助,貧困戶手上現金鬆動了,就可設法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政府也毋須背上資助非法劏房的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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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策文件十年內建樓47萬 (16:23)

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今日公布,建議全港未來十年建屋目標為47萬個,公私營單位比例為6對4。

運輸及房屋局長暨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主席張炳良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上述諮詢文件。他表示,文件分為10個章節,提出22個問題,進行為期3個月的諮詢,之後長策會再向政府提交報告。

他承認,香港面對的房屋問題嚴峻,供不應求,樓價和租金上升,造成貧富懸殊,造成社會分化,必須走出舊有思維,但解決問題需要得到社會共識。

張炳良表示,委員會建議應加快興建公屋,優先照顧45歲以上單身人士,之後會按次序照顧40歲及35歲單身人士入住公屋,同時協助居住在劏房的家庭,亦建議發牌及業主登記制度監管劏房。

他指出,將會優先照顧長者、居住環境欠佳住戶及非長者單身人士,所以難以將年輕人的住屋需要放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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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倡發牌 合格可經營

須符消防衛生狀 取締工廈劏房



特首梁振英上任逾一年來矢言要解決令他煩惱甚至失眠的劏房問題,去年成立的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昨終推出長遠房策諮詢文件,諮詢期3個月,建議每年平均建屋4.7萬個單位,包括六成公屋及居屋,以助基層上樓置業。不過,文件並無全面取締劏房時間表,改為提出將住宅或綜合樓宇的房發牌「規範化」,只要合乎防火安全及衛生便可長遠經營,工廈劏房則要取締。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承認,發牌後,劏房租金將會因此上升。

過去10年,港府曾推出不同房屋供應指標,1997年,前特首董建華建議建屋8.5萬伙,讓七成家庭置業;曾蔭權時代房屋供應則減少至3.5萬伙(1.5萬伙公屋及2萬伙私宅)。由於房屋嚴重短缺,公屋輪候冊申請數目逾23萬,全港有逾7.5萬個基層家庭,蝸居房甚至工廈房。

長策會經10個月討論,昨公布諮詢文件,定出未來10年本港總樓宇供應目標為47萬個單位,平均每年建屋4.7萬,六成為公營房屋。

「一劏四」勢取締 政府認或加租

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稱,房屋問題嚴峻,已造成社會分化,對於全港逾7.5萬間劏房及天台屋,他說,長遠而言,政府應增加公屋回應訴求,但建屋需時,為確保劏房居民安全,文件建議為住宅劏房發牌或作業主登記。他稱,發牌條件包括考慮劏房結構、消防安全及衛生狀。他認同問題不簡單,發牌將會需時,亦可能令劏房租金因此上升,社會要有所共識。

報告並無交代發牌房的具體要求,根據屋宇署7月發表的指引,合乎消防及衛生規格的房,分隔單位時要預留闊1.05米的消防通道,另外每間房要有窗戶,廚房亦可採光等(見圖)。因此,「合法」劏房一般只可「一劏二」或「一劏三」,現時出現「一劏四」或以上的房,勢無法獲發牌面臨取締。

張炳良說,工廈房一定不會獲發牌,屋宇署會加強打擊。長策會又建議,若市區有合適臨時空置地,可研究興建過渡性住房。政府消息稱,由於劏房數目龐大,政府內部未能評估最終能否全面取締違規劏房;對於建造臨屋,則認為臨時空置地應最少可用兩年或以上,否則會浪費資源。

市區空置地研建過渡房

有長策會委員透露,文件出台前,房屋局抗拒就房「規範化」,認為房難以取締,又擔心市場對「合格劏房」需求增加,助長業主加租,並要為「不合格房」住戶物色安置單位,加劇房屋問題,因此報告書最終沒有列出更具體發牌內容。

測量師學會副主席何鉅業認為,若政府是按目前《建築物條例》的標準,要求所有房符合條例要求,根本是非務實的做法,因為只有絕少數的房能符合最嚴謹標準,但政府又未有決心全面取締,建議政府在兩者之間取平衡,建立新一套準則,容許部分安全房存在。社協主任何喜華認為,政府需要先妥善處理安置問題,才可提出規範劏房執法,否則只會加劇劏房戶住屋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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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是政治問題 民生思維必焦頭爛額


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下稱長策會)的諮詢文件,是梁振英政府交出來的首份房屋供應規劃文件,輿情反應幾乎是一片噓聲,因為長策會的建議令人失望,梁振英政府解決房屋問題的能力,備受質疑,許多人對「房屋特首」梁振英剩餘的期盼,相信會漸次流失。梁振英政府在土地房屋問題的嚴峻處境,固然與問題積重難返,需要時間逐步梳理有關;不過,我們認為:土地房屋問題演變至徹頭徹尾的政治本質,而當局停留在民生事務的認知和應對,才是最主要原因;梁振英政府應該改變思維,為香港土地房屋的困局開創全新局面。

缺乏可用土地

梁振英縱有心亦無力

政府庫房充盈,財政儲備超過7000億元,以此豐沛財力,政府在短期內興建定量公屋,完全不是問題。例如梁振英在競選政綱承諾的「加快完成現屆政府已公布未來5年興建的75,000間公屋,把計劃在後期落成的一半單位,約35,000間,提前1年落成,以應付輪候個案不斷增加的問題」,但是長策會的建議並無這一點,若梁振英不作調整,他的承諾就跳票。「有頭髮無人想做瘌痢」,錢不是問題,梁振英要是未兌現政綱承諾,是因為無地不行。

長策會建議未來10年供應47萬個住宅單位,官員承認其中約10萬個所需土地,仍然無落。梁振英政府受制於缺乏土地的困境,可見一斑。

缺乏土地興建住宅單位,使公屋輪候冊申請者升至超過23萬;私宅供不應求,加上金融海嘯後的超低息環境,使樓價猛升至遠超市民可以負擔的水平;租金上升至戕害各行百業生機,整體社會被房地產綑綁挾持。梁振英當年為《明報》「筆陣」撰文時,就上述情有不少討論,競選特首時,他提出一些具體政策主張,使人憧憬只要梁振英做特首,有望帶來變革,香港可以走出房地產怪胎的夢魘。

證諸梁振英掌權之後的施政行事,他並未忘記「房屋特首」的身分,但是以他對土地房屋問題的認識,迄今所見政策措施卻是深陷泥淖,不但未能自救,社會公觀感也認為他無力挽狂瀾。一年多以來,梁振英民望持續向下,但是基於一些人對「房屋特首」的憧憬,仍然使他守住一定基本盤,長策會建議暴露的真像,基本盤會否因而流失,值得注意。梁振英現在的處境,我們認為與他的房屋問題定位有關。

毫無疑問,梁振英政府很努力搜索可用土地,但是停留在民生思維狀態,然而,現在的房屋問題,其實是土地問題;而以本港所處特定時空,土地房屋結合起來的更是政治問題。試看政府在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處境、在規劃填海所遇到阻滯,充分說明單以民生訴求,難以說服反對力量,因為關於土地如何使用,已經演變為政治問題,只有從政治層面應對,才有望收綱舉目張之效。

從1950年代開始,港英政府幾個重要階段的土地房屋政策,都有濃烈政治意涵。約60年前石硤尾木屋區大火,激發了港英政府推行徙置區計劃,之後在財政情許可下興建廉租公屋,讓木屋區和徙置區的居民上樓,安置大量南來的人口。1960年代中期天星小輪加價暴動、左派暴動之後,英國改變治港方略,大力投資於房屋、醫療等社會設施,反映港英以建屋計劃消解南來人口所衍生部分政治問題的脈絡,甚為明顯;至於總督麥理浩於1976年宣布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開宗明義表示要帶給市民安全感、增加市民對社會的歸屬感,政治目的就更明顯了。

1989年六四事件之後,港人信心潰散,港英政府為穩住局面,推出玫瑰園計劃,投資逾1000億元,推行包括赤角機場在內的10項核心工程建設。當時,港英逐步開放政權,各方有志參政之士群雄並起,此等填海、大規模築路建設,理應是創造議題,為民請命的好機會,但是當時各方政治力量都對玫瑰園計劃開綠燈,因為他們看到箇中政治意涵,政治考量壓倒了一切。

我們介紹港英建屋和土地使用的歷程,主要指出一點,本港於土地和房屋事務,歷來都與政治有關,必須從這個高度去應對和處理,才切中需要和問題核心。

郊野公園土地使用

交付全民公決抉擇

本港現在的房屋問題,源於可用土地短缺,但是總面積約1100平方公里土地,用於住宅的土地只佔7%,郊野公園土地廣遠440平方公里,只要住宅用地佔總面積增加1個百分點,就可以住100萬人,增加多至3個百分點,則港人居住面積大一點,也並非不可實現的夢想。當年,梁振英給本報撰文時曾經討論這個問題,只是掌權之後,他表明「郊野公園不可以碰」。

梁振英政府開拓土地的困難,在於不肯面對土地政治問題的實質,但是繞來繞去,政府仍然躲不過政治困擾。與其糾纏於其他土地政治問題,我們認為政府應該掌握主導權,例如提出劃出部分郊野公園土地作發展之用,只要透過充分討論,做好公參與,我們不認為郊野公園土地問題是不可碰觸的,政府可以更進取一點,把這個議題提交全民公決,讓全港市民決定郊野公園土地應該如何使用。

香港土地如何使用才符合最大利益,是全港市民的事,不應該成為環保人士的禁臠,政府應該讓沉默的大多數有機會就此表達意見和抉擇,全民公決是最恰當方式。若表決結果是市民選擇維持郊野公園原樣不變,這是集體選擇,一切後果與政府無關;若表決結果同意劃出部分土地供發展,則土地問題的最深層困結於焉解開,香港發展就會注入巨大動力。從長策會建議揭示當局的無計可施,梁振英應該回過頭來釜底抽薪,就土地開發和使用來一次大辯論,讓全民參與和抉擇。這是梁振英展示政治意志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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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指數冠全球 樓市危機何時爆

香港樓價超高,泡沫問題嚴重,這是人盡皆知的事實,但究竟高到甚麼程度?又有多少泡沫呢?《經濟學人》最新研究指出,本港樓市「泡沫指數」全球最高,遠超排名第二及第三位的加拿大及新西蘭。而港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亦警告,本港樓價將難逃一跌,升得愈快跌得愈慘。傳媒及高官異口同聲,大吹淡風,預示樓市危機重重,泡沫隨時爆破。

《經濟學人》指出,今年香港樓價升幅超過一成八,○八年金融海嘯至今升幅更超過九成,是全球發達地區之冠。以七十年代中期至今計算,在評估住戶負擔能力、供款比率、樓價及租金後,本港目前的樓價比以歷史平均比例值推算的應有水平高出八成四,因此得出的結論是本港樓價泡沫指數冠絕全球。

無獨有偶,陳家強在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時亦指出,過去兩、三年,香港樓價經歷了不健康的暴漲,隨着美國退市已箭在弦上,利率上升將導致資產重新定價,樓價將不可避免地下跌。

樓市高處不勝寒,這已是不爭的事實,「狼來了」的老調也早已耳熟能詳,問題是,面對日益嚴重的樓市泡沫及爆破危機,港府到底有甚麼辦法化解,如何確保樓市軟着陸呢?

可以見到,近年港府壓抑樓市措施源源不絕,一招比一招辣,可惜統統無功而返。以今年初推出的買家雙倍印花稅為例,雖令樓市交投沉寂,但價格依然堅挺,最近甚至掉頭微升。事實上,在港府的高地價政策之下,土地價格居高不下,即使限制多多的「港人港地」亦以超乎市場預期的高價賣出,「麵粉」尚且如此昂貴,「麵包」又怎可能便宜呢?

儘管當局日前推出未來十年建屋計劃,但對解決房屋問題究竟有甚麼作用,實在令人懷疑。有政黨訪問逾千名十八至三十歲市民,六成六受訪者認為現時港府的房屋政策未能幫助年輕人置業,接近六成明言當局的樓市辣招對年輕人置業沒有幫助。事實證明,港府一味以加稅、收緊按揭等行政措施壓抑樓市需求,不僅沒有對症下藥,反而誤傷良民,令年輕人上車愈來愈難,可謂弄巧成拙。

說穿了,樓市能否健康發展,市民能否安居樂業,關鍵不在於推出多少行政措施,而在於房屋供應是否足夠。前朝政府虛度光陰,長期沒有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正是樓價飆升的主因。現屆政府雖然有心撥亂反正,可惜說易行難,成效欠佳,觀乎未來十年建屋大計,平均每年只能供應四萬七千個住宅單位,當中私樓不足二萬伙,明顯落後於實際需要。更何況,弱勢政府動輒得咎,拓地建屋阻力重重,最終能否完成建屋目標,仍是一個疑問。

歸根究柢,樓市泡沫危機乃由港府一手造成,當局的高地價政策一日不改,土地及房屋供應一日無法跟上需求,樓市便永遠無法逃出大起大落的怪圈。怕只怕,美國退市成為壓垮本港樓市的最後一根稻草,一旦當年泡沫爆破的歷史重演,又是遍地負資產,港府管治根基隨時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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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供應須「以量為先」

特首梁振英早前曾表示:期望政府除解決樓價及租金貴的問題,亦能令香港新一代的人住得寬敞些。願望是良好的,但目前香港「屋荒」嚴重,很多年輕的新一代,不敢奢望住得寬敞,只求有個「蝸居」棲身。所以,在房屋供應方面,筆者認為應「以量為先」,盡量增加小單位,以適應社會的需求。

時下很多年輕人的工作收入,不僅買不起私樓,就是連租樓也難以負擔,申請公屋便成為他們爭取「安居」的主要途徑,故近年此類公屋申請者大幅上升。據統計,截至今年六月底,公屋輪候冊突破二十三萬人大關,當中七萬七千多人年齡為三十五歲以下的單身人士,近三成半為學生,近五成具專上教育程度。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最近稱,有學歷、工作能力的年輕人爭相申請公屋,會令社會擔心資源被濫用。換言之,公屋單位不會優先提供給非長者單身人士。但換個角度看,青年人申請公屋人數大增,也說明市場需求正逐步加大,雖然「不優先」,但也應該「兼顧」,以免問題如滾雪球般愈滾愈大。

當局應看到社會未來對住屋需求的趨勢,並針對大部分年輕人少入廚的特性,新建公屋可盡量增加多些類似酒店式房間的百餘呎單位,只提供無火煮食設施。盡快讓更多人上樓是當務之急,比讓部分人住得寬敞些更重要。

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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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問題惡化 貪曾元兇

「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原來是本港貧窮問題惡化的罪魁禍首!港府昨公布本港首個官方貧窮報告後發現貧窮人口逾一百三十一萬人、貧窮率百分之十九點六,但投入綜援與公屋等援助後計算,貧窮人口幾乎減半,只剩六十七萬四千多人,貧窮率勁減九點五個百分點至約百分之十,反映公屋對扶貧具極為明顯效用,但貪曾時代一度拖慢公屋供應,每年減少編配近兩萬個公屋單位,種下貧窮人口增加惡果。學者認同貧窮人口增與少配公屋有關,立法會議員批評曾蔭權拒絕增建公屋,需要承擔社會貧窮最大責任。

港府昨日公布貧窮人口狀況的同時,亦計算當港府恒常投入現金福利如綜援等後,貧窮人口可減至一百零二萬、貧窮率降至百分之十五點二,人數只較未計及政府援助前微減約廿九萬、比率減四點四個百分點,但若然把公屋租金補貼加入計算的話,貧窮人口即時銳減至只有六十七萬四千人、貧窮率可跌至百分之十點一。

上述數據顯示綜援只能輕微紓緩貧窮問題,公屋的扶貧作用則非常明顯。本報翻查回歸以來公屋編配數字,發現除高峰期每年配屋約五萬個單位外,「貪曾」年代的配屋量降至每年三萬個左右(見表)。但貧窮報告明言,公屋等有入息審查的非現金福利,每年能額外把十二萬二千至十三萬一千三百個住戶,相等於三十一萬七千至三十四萬三千人的生活水平,提升至最多相等於貧窮線或以上的水平、貧窮率可減低五個百分點。

促推租管恒常津貼
外界一直質疑量化公屋等非現金福利是要壓縮貧窮數字,但港府主動在報告回應,指此舉只為量化公屋等非現金福利的扶貧成效,當局在計算公屋福利轉移時,也不是採用私人市場租金水平。以天水圍天恒邨一個公屋單位為例,去年租金約為一千三百元,該單位若在私人市場出租,市值租金每月約三千二百元,兩者差距便是港府的補貼,而同期私人市場相類單位,租金更可達六千四百元

特首梁振英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的扶貧委員會高峰會閉門討論環節中,不少與會者關注住屋問題,要求港府重推租管或把關愛基金的租金津貼恒常化。梁振英重申房屋問題是其施政的重中之重,但覓地建樓要市民合作,期望做到「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林鄭月娥則稱,增加房屋供應有助扶貧,期望各界齊心覓地建屋,但表明不會重推租管或把租津常規化,擔心會弄巧反拙,供應減少或推高租金,基層市民將更苦。

公屋輪候冊排長龍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批評曾蔭權過去拒絕增建公屋,在貧窮問題上要負最大責任。立法會議員馮檢基也稱,曾蔭權時代公屋供應長期維持每年三萬個單位,而申請公屋的人又愈來愈多,導致今時今日輪候冊申請人逾廿萬個的局面。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指出,八、九十年代,平均每年公營房屋供應也不少於三萬五千個,而在董建華時代,公屋供應一度增至每年五萬個,但曾蔭權上場後主張退市,公營房屋數目減少,確實加重貧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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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租管與建築例過時 學者指政府造成困局

本港部分地區出現劏房封盤、搶盤等情況,有學者分析指,癥結在於政府撤銷租金管制和租住權保證,以及《建築物條例》過時。

促改變賠償方法

根據現行《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租務條例),在租約期滿後,即使租客願意繳交市值租金,業主仍可「收樓」。香港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學系副教授姚松炎指,自從政府於○四年修訂租務條例,撤銷租金管制和租住權保證後,租客再不受法例保障,「業主要佢(租客)走就走,呢個係重點,『需求主導』或者係經濟誘因,要改善就要睇吓當局會唔會改變賠償方法。」

至於搶盤問題,姚指情況反映市區對於小型單位的租住需求殷切,而目前《建築物條例》太落後,對分間房限制太多,不僅催生非法劏房,亦令發展商較少誘因在偏遠地區供應合法劏房。他認為當局如修改《建築物條例》,情況才可有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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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20貨櫃變廉租屋

毗鄰元朗回收場 違土地用途


基層市民應付不了貴租金,部分連房也住不起,只能住貨櫃。本報發現,元朗近一年出現比房居住環境更差、防火隱患更嚴重的「貨櫃屋」,地主在回收場旁一片逾萬呎空地,搭建約20間單層及雙層貨櫃屋,住戶滿滿,形成「貨櫃屋村」。每個貨櫃分間成「一房一廳」,月租約2500元,地產代理更聲稱貨櫃屋合法,公然放租。由於土地屬農地用途,明顯違反土地用途,立法會議員及專家促請地政總署及屋宇署跟進。

地署跟進:不糾正即釘契

地政總署回應稱會了解事件,而一般若以貨櫃改裝的構築物,坐落私人農地而違反相關地契條款,分區地政處會按適用程序執法,包括向地段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契情,否則土地「釘契」。情若無改善,地政處會考慮進一步行動,包括重收土地。至於若有證據顯示地產代理從事有關違規構築物交易,當局會將個案轉介地產代理監管局跟進。

近日元朗有代理張貼街招,聲稱有貨櫃屋出租,其中在樓盤網站28屋網,更有註冊地產代理以「貨櫃屋」為名,貼出出租廣告,聲稱「單位」鄰近元朗西鐵站,有一房一廳,交通方便。

200呎一房一廳 月租3000

記者以租客身分約睇樓,由地產代理何先生帶領到朗河路竹新村。他說,出租的貨櫃屋落成約一年,月租約3000元。由貨櫃間出來的單位只有200呎,劃成一房一廳,有冷氣、電掣及光管,與一般出租單位無異。何先生稱,業主可登記上網,業主駁妥水電,去水會流入附近雨水渠。由於貨櫃屋租金較房便宜,相當搶手。

貨櫃疊起變「高層單位」

不過,記者發現貨櫃屋村危機重重,單位要有石油氣罐,貼近熱水爐與廁所。但屋外是回收場,一旦起火,勢包圍貨櫃屋土地,住客難以逃生。至於所謂「二樓」的「高層單位」,實是由兩個貨櫃疊高而成,僅得一條自製樓梯,屋頂以鐵皮遮蓋。

何先生稱,租用單位,須先繳交兩期按金和首月租金,並要付4000元代理佣金,簽一年生約一年死約。惟當記者問到有關貨櫃屋是否合法,代理稱「呢度成個場都係一個老闆,其他人入唔到,私人地方當然可以住」。

本報翻查土地註冊處和規劃署資料,顯示該片貨櫃村土地由多名鄧姓及林姓業主共同持有,佔地逾萬呎,限作農業用途,過去已因用作工場用途被規劃署指為違法,去年初一度中止違規用途,現又大規模發展「住宅」。

測量師:污水流雨水渠違例

香港測量師學會副會長何鉅業表示,此類貨櫃屋相當危險,欠缺防火分隔及走火通道,一旦火警,會即時燒貨櫃,「仲差過住房」,加上農地缺乏污水處理設施,會將污水流入雨水渠,破壞環境,明顯違反《建築物條例》及土地用途,建議政府立即取締。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認為政府亦要為事件負責,因住屋單位供應不足,不斷推高房租金,市民在難以負擔下被迫住貨櫃。他並關注房屋安全,認為有關部門要加強巡查執法。

律師黃國桐稱,若建築物屬非法建築,業主須承擔法律責任,相關地產代理亦違反專業守則,租客則可能因政府執法損失金錢。由於違法構築物租約沒有法律效力,租客入住前要謹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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