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是否已走到盡頭與國家安全/一國兩制確實已走到盡頭(二) P7/回復鄧小平一國兩制初衷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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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一國兩制是否已走到盡頭與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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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調查:台民趨獨反統
「台灣人認同指數」馬任內新高

台灣政治大學最新的民調顯示,在台灣總統馬英九7年任期內,反映台灣人身分認同的「台灣人認同指數」一路上升,甚至比大力倡議台獨的民進黨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更高;此外,民眾也愈來愈傾向獨立。有台灣學者指出,對大陸有感情的一代人已經逐漸凋零,在陳水扁「去中國化」政策下成長起來的人也已成年,加之馬英九政府宣傳不足,都是民調有此結果的原因。

根據台灣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的調查資料顯示,「台灣人認同指數」從1992年的負7.9%,增加到2000年的24.4%,2007年的38.3%,及2012年的50.6%,2014年再繼續增加到57.1%。政大選研中心從1992年開始,長期針對台灣地區民眾的統獨立場、政黨認同及台灣人認同進行調查。

「統獨指數」達負兩位數
2014年底調查結果,認同自己是台灣人的比例為60.6%,認同自己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比例為32.5%,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比例為3.5%。將台灣人認同的比例減去中國人認同比例成為「台灣人認同指數」,也就是60.6%減去3.5%,所得為57.1%。這個數字從2000年到2007年,由24.4%增到38.3%,在2014達到57.1%。

另外,在統獨立場上,將支持盡快統一、偏向統一的民意支持度之和,減去盡快獨立與偏向獨立的民意支持度之和,則為「兩岸統獨指數」。此指數數值愈低,顯示受調查者愈傾向獨立。
「兩岸統獨指數」在1995年達到10.1%的最高點,當時的台灣總統是李登輝,其後便一路下滑到1999年的負0.9%。2000年陳水扁總統上台後,該指數迅速攀升,2001年升高到7.9%,隨後持續下跌到2004年的低點負7.5%,2007年為陳水扁政府時期的最低點負9.6%。馬英九2008年上台後,「兩岸統獨指數」立刻跌到負12.9%的歷史最低點,2014年更成為歷年來「兩岸統獨指數」最低的時期。

大陸專家﹕調查命題動機可疑
台灣文化大學教授、時事評論員鈕則勳表示,數據源自三方面原因。第一,是1949年隨國民黨政權撤到台灣的外省人逐漸凋零,在台灣出生的一代人的中國意識不強。第二,陳水扁執政8年期間,實行「去中國化」政策,當年中小學生現在逐漸成年,受陳水扁政策影響明顯。此外,馬英九任內雖然推進了兩岸交流,但對內部宣傳不足,被在野黨的「反宣傳」擊敗,使不少百姓都認為,兩岸交流只有財團和特定階層收益。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劉國深表示,調查的命題動機可疑,因為台灣本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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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一國兩制如何落實體現

今年全國人大、政協「兩會」相繼開幕,世界目光又一次聚焦這個中國政治的年度盛會。就本港而言,歷經去年的「佔領行動」,2017年能否落實行政長官普選處於關鍵時刻,今年「兩會」是觀察中央對港政策風向標的平台。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是今年首位談及香港事務的中央領導人,他在全國政協工作報告回顧和部署對港工作部署時,表述對港方針政策,僅提及「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省去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提法;事態再一次引起中央是否改變對港政策的揣測。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是香港事務關鍵詞
「一國兩制」與「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直是香港事務的關鍵詞。「一國兩制」突顯香港相對於內地的特殊性,可以實行不同的政治制度、經濟制度、社會制度和司法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當年鄧小平主導制定對港政策時,是藉此確保香港的特殊地位和性質,不會因為回歸之後而變化。當時這12個字發揮作用,促使堅持3條不平等條約有效論,以至盤算以治權換主權的英國,在中英談判迅速潰敗。因為這12個字蘊含的意義,觸及港人對香港前途最核心的信心問題,大多數港人相信只要做到這12個字,香港就可以繼續繁榮穩定。此所以「末代港督」彭定康雖然執行英國的新政策,背信棄諾,拆毀過渡「直通車」,中央被迫另起爐灶,自行策劃香港回歸,而香港仍然可以平穩過渡的主要原因。

過去,中央在公開文件提及對港特殊方針政策,「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一組按此順序表述的詞彙。回歸以來,歷經李鵬、朱鎔基、溫家寶和李克強4位總理,他們發表的政府工作報告,除了朱鎔基在2000至2003年的4份並無提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幾乎都用上這12個字。按內地的政治文化,重要文件的用語和提法,不單透露政治信息,對相關工作也起着指導性作用。

因此,當去年總理李克強在他首份政府工作報告只提到中央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等,卻未提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是10年來政府工作報告的首次,當時就有意見認為中央調整了對港政策。不過,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回應提問時,則表示「一國兩制」是大概念,當中「什麼都包括」,總理沒有提及是為了「節省篇幅」,強調「港人治港」已包括在內,云云。

日前,俞正聲在全國政協工作報告就對港澳工作部署,表示「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俞正聲的提法與去年不同,當時他說「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由此看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再從一份國家重要文件抹走,似乎成為事實。

對港政策微妙變化
北京應解釋消疑慮
其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香港事務起了關鍵作用,歷任領導人將之當「念經」一樣來表述,並非這12個字有什麼「神力」,而是它關乎「一國兩制」成敗極其重要的信心問題。例如:一對夫婦恩愛逾恆,丈夫每天晨早起來都會對妻子說「我愛你」,如是者十多廿年不變;但是某一日之後,丈夫不再這樣向妻子表達愛意,那位妻子會怎麼想?起初她大概感到狐疑,隨着時日推移自然會有諸多猜測,甚至有一日終於忍不住質問丈夫為何變了。若丈夫回答說沒有變心,只是「我愛你」說得膩了、不想再說,我們仍是夫婦,「我愛你」已經包含在我們維持的夫婦關係之內。因此,請問讀者諸君:你們是否認為那位妻子會滿意丈夫的答覆?或者你們會覺得妻子的結論是「你變了」。

這個比喻純屬杜撰,我們只是借用來描述港人失去「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感受。若說中央對港政策無變,則港人也會問:既然無改變,不再講或繼續講都是一樣,那麼為何不再講?現在中央選擇不再講,則部分港人認為對港政策改變了,也並非完全捕風捉影。事實上,詞彙在內地文件的重要性和作用,相信「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會有特別體待,而「節省篇幅」、「並無改變」等說辭,顯然未能消除港人的質疑;我們認為港人有權利知道對港政策發生了什麼事,當局有責任向港人解釋清楚,這樣才有可能消除猜疑和避免激化相互不信任。

另外,「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從政府工作報告和全國政協報告「消失」,是在部分港人對中央政策出現抗爭之後,令人擔心是不是內地與本港失去互信、矛盾激化的結果。我們認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見得着」與「見不着」都極其敏感,它們不應被視作鬥爭工具的籌碼,無時無刻都應該是對港方針政策的核心內容,特別是中央更應顯示泱泱大度,釋出更多善意包容;只有這樣,對港政策才會在正確的軌道上,不至走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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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與一國兩制:反思與前瞻
作者﹕陳弘毅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全國人大在1990年4月制定的一部劃時代的法律,目的是為實施1984年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中的「一國兩制」構想提供法律保證,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1982年的《憲法》的第31條,規定香港在回歸後將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轉眼間,25年已經過去,香港和中國大陸都今非昔比,所謂「變幻才是永恆」,如何審時度勢,回應當前的挑戰,是我們每年每月每天的功課。

在這四分之一個世紀,與「一國兩制」相關的情况至少有兩方面的重大改變。首先,「一國兩制」構想在上世紀80年代初形成時,中國內地還處於「文革」浩劫後「改革開放」的初期,當時在中國大陸實行的社會主義與香港的資本主義有天淵之別,香港的經濟發達水平也遠超於中國大陸。今天,中國大陸已經轉化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成為世界上數一數二的經濟強國,「一國兩制」中「兩制」的差異主要已經不是經濟上的差異,而是政治體制和政治文化上的差異。第二,由於中國的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已經大大提升,香港對於中國整體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已經大大下降,在中央政府與香港社會可能有不同意見的課題上,香港的議價能力也相對減弱。以上兩點都是客觀存在的現實,港人在思考「一國兩制」的現况和前景時必須正視。

能否繼續互惠互利?
「一國兩制」的設計,原意是實現「兩制」之間的一種互惠互利的「雙贏」安排:對香港原有的繁榮安定有很大貢獻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和以英倫普通法為基礎的法治制度在回歸後得以延續,香港將可以維持繁榮安定,並對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現代化作出貢獻。時至今日,在「政改」爭議白熱化的今天,「一國兩制」能否繼續發揮中國大陸和香港兩方互惠互利的「雙贏」作用,確是值得我們深思的課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的「8‧31」決定的基本指導思想是,香港的政治體制的發展和民主化絕對不可以危害到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它隱含的意思很清楚,就是中央認為如果接受「泛民主派」的要求,在香港實施符合「國際標準」的、類似在西方民主國家採用的(在提名階段)完全自由、開放的行政首長普選的制度,有可能危害到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中央提出特首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意思也是說,如果由非愛國人士、與中央「對抗」人士、挑戰中國現行社會主義政治體制的人士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中央覺得是絕對不能接受的。如果在香港實行一種完全開放的特首候選人的提名制度,讓這類人士有機會成為候選人,萬一他當選,而中央根據基本法第45條拒絕任命他成為特首,屆時便會出現李飛先生所謂的「憲制危機」,香港社會也可能出現比「佔中」更嚴重的動亂。

「一國兩制」已到十字路口
我們港人可以不同意中央這個判斷,並堅持港人不會選出與中央「對抗」的特首,但是我們仍可以理解和尊重8‧31決定和它背後的邏輯,就是通過較高「門檻」的提名委員會的內部程序,確保特首候選人都是各方認為可以接受的人選,從而避免選出一個中央拒絕任命為特首的人的情况。反過來說,通過這個制度普選產生的特首,將會是同時得到中央和較多港人支持和信任的人。特首是一個中央信任的人,將有利於推動香港和內地的合作關係,有利於特首向中央爭取到有利於香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政策,這應該是一個「雙贏」的情况。

到了今天,「一國兩制」已經走到一個十字路口,到達一個關鍵時刻,它要求我們在理想與現實之間作出影響深遠的抉擇。理想來說,有3個選項:(A)實現一個比人大8‧31決定更民主開放的普選模式;(B)根據8‧31決定(「袋住先」)實現普選,以後再謀求進一步改善普選模式;(C)政制的「原地踏步」。但政治現實是8‧31決定已經體現中央對香港民主化的基本國策,看不到有什麼理由可說服中央改變此國策,所以香港市民的選項只有(B)和(C)。不少香港市民(包括我自己)是理性、務實的,在(B)和(C)之間,我們選擇(B),因為「有票好過無票」,「向前走一步」好過「原地踏步」,政制「變」好過「不變」。「變」(change)帶來的是一線生機,一線曙光,一線希望;不變便是港人繼續內耗,社會和經濟發展停滯不前,目前的困局、僵局持續下去,「一國兩制 」走進一條死胡同。

作者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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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中央對港有六大權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振民昨於研討會稱,特區是根據《基本法》建立的,並建基於中國《憲法》,「一國兩制」下香港容許繼續保留資本主義、實行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這做法不但特殊,也是中央與一般地方關係中沒有的。但無論特區還是內地自治區和直轄市,都要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中央統一的權力,在此問題上,這是一條「底線」、「紅線」。

他說,根據基本法中央享有的主權還有6項,包括:特區創制權,特區不能自己成立自己,制度由中央決定;立法管治權,中央可把適合在港法律納入附件三、對《基本法》也有釋法權;政府組織權,特首、主要官員的任命權,司法官員的任命、備案權;在非常狀態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權力;以及外交和國防的權力。至於香港自治權力則包括行政管治權,司法終審權等,這些都不用「跑北京」,「跑中環就可搞掂」。

港自治權「跑中環可搞掂」
王振民說,憂慮領導人會否改變兩制是多餘的,而基本法是憲制性法律,不應輕言修改。他提到有人提出要重新制訂基本法,認為即使重新制訂,也不會有比現在更好的基本法,不會有更高的自治權,反會影響社會和政治穩定。

他又談到對基本法感受,指「每一個字詞、每一個條款,字裏行間,裏裏外外,前前後後,左左右右,都充滿了愛意和愛心,體驗了祖國人民對香港深深的愛護和真摯的感情,體驗了祖國對香港的關懷與無微不至的照顧」。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說,近年特區政府推動政制發展時,發現很多人對基本法的認識不全面,甚至有不少誤解。她說,特區政府會繼續推廣基本法,包括製作新的視像教材套,以及培養更多基本法的專家向社會講解,也會着手建立資料庫,整理與生活相關的基本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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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司律﹕一國兩制 18年實踐失敗

無可否認,持續3任行政長官不孚人望的施政,加上18年來香港整體社會持續的信心低潮,已經宣告了一國兩制實踐失敗。儘管街道上「熱烈慶祝回歸祖國」的推銷鋪天蓋地,就如《基本法》頒布周年紀念和每年臨近「10.1」的宣傳一樣,但官方有官方硬銷,卻無法引起香港人心中共鳴。

18年來的敗劣治績:政改方案成為了假貨的代名詞、經濟轉型自立的目標變作依附大陸、大陸和香港兩個社群之間失去信任,更甚是這個城市在利益壟斷下,愈來愈多人對自己的生活沒有希望。粉飾太平,頌揚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有效落實,無非是自我幻想,迴避整個制度的結構問題;這不單單是換個特首就能夠處理的局面。

聯合聲明簽署後,中國決定收回香港成為既定事實,北京的所作所為無可避免影響香港發展。放諸於當日歷史情况,一窮二白的中國大陸,視香港為走向現代化的楷模;對改革開放不久的中國而言,香港是資金、人員、技術的來源。而北京為安撫香港民心,對九七後香港社會的共識是延續殖民地「行之有效」的模式。

一國兩制只是保守停滯的安排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北京政府只看到香港「工具性」的作用。當香港是成功模式,既能為中國大陸所學習,也能維持香港的繁榮安定,自然毋須作出改變。無疑,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目標非但不是創新——其他單一制國家都賦予個別地區自治的例子——更加是一個保守的安排,「50年不變」的意義是換一面旗子,馬照跑舞照跳。北京沒有正視香港社會持續進步的走勢,結果在實用觀點底下,英國此前如何管治香港,在過渡期和九七後也會延續下去。

英治時期殖民官員,與華人精英共治香港的狀態,包括在上層的行政局和立法局層面共享權力與利益,乃至吸納進其下的各種諮詢架構之中,使管治建制成為一個利益與共的板塊。同時,面對着國共兩黨在香港的活動、國會議員對殖民地部的施壓,殖民地當局(特別是六七暴動後)需要謹慎處事,回應社會內部普羅百姓的需要,以良政維持管治。七八十年代經濟和社會高速發展,也為香港的制度運作賦予正當性,使香港人觀感良好,消弭社會的內部問題。

社會進步與制度封閉脫鈎
我們把時鐘撥回30年後的今天,過渡期成為了遙遠的回憶,離九七也經歷18個年頭。今時今日香港人不會像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人們,視香港為過客之地,僅求兩餐;1970年代打後的經濟高速增長,也由於社會發展成熟完備不可能重演。社會條件與討論一國兩制、基本法的年代已經不同,但北京的思維心態依舊沒有進步。我們看到今時今日的政制——一個小圈子制度產生的特首、一個半民主半功能組別的議會、假諮詢的諮詢組織,其實都是過去的延續。

北京「工具性」思維底下的盲點,強調香港只是經濟城市。但隨着市民意識進步,香港無可避免已是一個政治城市,將現今的香港社會框進殖民地制度只是徒勞無功,我們不會接受公共事務不在大眾政治下討論,像港視發牌或國民教育爭議般,單憑梁振英關門決定了事;即使梁振英今時今日聲稱「集中經濟民生」,迴避政制,我們都明白經濟民生,最終建基於民主政制,達至資源分配的公平正義、思想表達上自由開放、以及整體方向的自主。

北京的自大是一國兩制失敗的元兇
無意在此為殖民統治塗脂抹粉,但相較於英治時期,港府一方把持對政策形成的壟斷,同時又面對北京、倫敦、台北的壓力以及冷戰格局,步步為營地以社經穩定贏取民心。今時今日所見,就是北京在大國崛起下有恃無恐,對港府的操控介入愈來愈深,也涉及北京內部的角力,「某某陣營是某某派系的人」已經成了光天化日下的討論,除了庶務處理,港府根本形同傀儡。難怪香港只會局限成為大經濟融合下的工具,而利益傾斜、經濟壟斷、民生困乏,成為京商勾結大格局下的犧牲品。

在鄧小平年代,北京尚且顧慮國際局勢,爭取國際對聯合聲明的承認,1980年代中國改革開放也沒有排拒制度現代化,直到八九六四為止;但隨着中國國力上升,零八奧運以後全面收緊統治政策,大國崛起的傲慢推使中港關係由高峰滑落;習近平上台後,普世價值、公民權利成為「不要講」的禁忌,不單是香港無法落實真普選,更代表北京視之為普世價值與天朝統治的鬥爭。

封閉的北京與日趨進步的香港社會,無疑愈走愈遠。從去年8.31框架和對雨傘運動的態度,可見北京的強硬態度只會變本加厲,往後發展更只會是要求香港跪低。一個不合時宜的封閉制度、一個無視社會需要的京商合作模式、一個沒有尊重形同主奴的兩地關係,將一國兩制粉飾為「成功」,無疑是荒天下之大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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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沛文﹕從國安法看中央踐行「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底線

全國人大常委會新近通過的《國安法》(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於第11條第2款及第40條第3款中首次原則性地規定了香港負有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義務,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國安法不會在香港適用

國安法上述條文針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所作的規定本屬理所當然,但卻在香港引起了一陣不小的騷動,部分人士對此甚至深感不安。其實在現行憲制下全國性法律要適用於香港須以列入至《基本法》附件三為前提,新制定的國家安全法目前並未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之中,故未來不會在香港直接適用。再者從實際適用層面而言,是次出台的國安法主要是因應國家安全形勢發展變化而針對國家安全各領域內容所作的綜合性規範,目的是便於日後據此制訂與之配套的法律法規。作為一部原則性較强的立法,其在具體執行上仍需進行立法細化後方可被執法部門直接適用。因此,部分港人所憂慮的諸如國安法會否被引用至香港,甚或國安法的具體執法尺度等問題,實屬認知上的誤解。

踐行「一國兩制」的核心原則

儘管是次立法所出台的是一部綜合性的法律,所涉內容亦多為原則性規定,且不會在香港直接適用,但中央透過該法對香港釋出的政治信號卻值得深思。筆者認為國安法針對香港所設立之相關條文可謂集中反映了,對「國家安全」的維護將更穩固地成為中央未來踐行「一國兩制」及履行其對港管治權的核心原則。事實上這也是中央在過去闡釋其對港政策時所一直強調的重要內容,即「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應該以尊重國家主權為前提,香港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礙「國家安全」的維護和保障。應該說,中央採取的這種做法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而且亦具備其法理基礎。「一國兩制」作為中國政府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實現國家統一而創設的一種特殊「行政分治」模式,它所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法地位是國家結構中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而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特殊「行政單元」(administrative entity),而非「政治單元」(political entity),為此香港的法律地位完全不同於聯邦制下的成員邦,更不屬於主權獨立的政治體,其對「國家安全」的維護乃負有無可迴避的憲制責任。

中央的政治底線

毋庸諱言,中央此次透過國安法這樣高位階的法律文件來重新宣示「國家安全」作為其踐行「一國兩制」及履行對港管治權的核心原則是具有特定指向性的,而這種指向性本身所採取的乃是一種「底線」思維。在「一國兩制」所確立的行政分治模式下,中央僅要求香港在政治層面基於國家主權而維持其對國家的最低「依附性」,香港可以在充分尊重國家主權的前提下,享有中央以「高度自治」形式賦予的多元「自主性」。基於上述「底線」思維,中央在本次行政長官普選政改的最後階段可謂以高規格形式向香港泛民主派表明了其基本立場並釋出了較大善意。根據王光亞、李飛及張曉明3位主任5月於深圳會見立法會議員時的講話,中央願意將香港泛民人士區分為「朋友」與「頑固派」、「死硬派」兩大類,認為前者是可以溝通並建立友好關係的。然正如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所指出的,雙方溝通必須要有相同的基礎,泛民主派應表示誠意。所謂「誠意」,當然是指尊重中央所設置的踐行「一國兩制」的政治底線,履行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義務,並須明確表示反對「港獨」等極端本土運動。換言之,中央已經表明其願意接受的僅為「忠誠的反對」(loyal opposition)——泛民主派可以充當反對派角色但必須以忠誠於國家和基本法為前提,並且不得使用非法方式來奪取執政權力。

維持兩制間基於相互尊重的平衡

筆者不否認新出台的國安法本身仍存在諸多有待解决的法理問題,在此亦無意為是次立法的正當性進行註解。所希望藉此指出的是,基於防禦型民主(militant democracy)的憲政理念,任何國家或地區的政治活動均有其須遵守的原則和底線,對「國家安全」的維護便屬當然之一。在國家當前發展無時不面臨國內外複雜政治形勢而基本法23條立法又尚付闕如的情况底下,我們不宜低估中央政府在處理香港事務對國家安全因素的考量程度。同時,港人亦須清楚了解,「一國兩制」下香港的「高度自治」完全是源於主權者的授權,而「一國兩制」的奧妙之處即在於達至兩制之間基於相互尊重的平衡:一方面中央基於「一國兩制」政策方針而自我謙抑其權力的行使,不隨便干預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務,另一方面香港亦基於尊重中央在踐行「一國兩制」時所設置的原則和底線,自覺地維護「國家安全」。目前中央與香港在前述政治底線問題上正處於僵持狀態,難以達成共識和互信,在此過程中如任何一方失去耐性都極有可能打破現時兩制之間所建立的基於相互尊重的平衡。這種平衡的打破,尤其是對香港而言,沒有任何好處。

作者黎沛文是北京港澳學人研究中心研究員、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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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豪:中國經濟奇蹟告終:中港應保持安全距離

所謂有危必定有機,在中國正面臨自開放改革以來,其中一個最嚴峻的經濟考驗的時刻,也給予我們一個重要的機會去思考中港關係,及為香港重新定位。
我們應要撥亂反正,認清過分的「中國化」及盲目和太快的中港融合,只會帶來「禍國害港」的嚴重後果。相反,保持香港的獨立性,以確保香港的獨特優勢,反而更有利香港和中國雙方的發展。這一個「安全的距離」,對於目前在經濟上處於危機四伏的中國更為重要,隨時發揮一個可使中國絕處逢生的功能。

股市爆破 非一般正常波動
曾幾何時,中國的經濟奇蹟(China's economic miracle)成為了世人的熱話,甚至有不少人樂觀地認為,中國的經濟可以無窮無盡地高速增長,最終國力超越美國,完成中國的「大國夢」。可惜,近日發生的由股市爆破暴跌所引發的中國經濟危機,卻告訴我們一個完全不同的殘酷現實,就是中國的經濟奇蹟已面臨幻滅,除非中國決心推行制度化的改革(institutional reforms),否則,中國的經濟增長的放緩將是一個無法逃避的結果,甚至整個經濟的制度有崩潰的可能。

我們不應對中國經濟奇蹟的幻滅感到突然和驚訝,因為中國的經濟發展本身是否稱得上為奇蹟,也有十分多的爭議。例如,不少的經濟學家,包括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明(Paul Krugman)曾經指出,東亞及中國的經濟起飛,所反映的只是早已家傳户曉的基本經濟定律。簡單來說,中國因為擁有龐大而又廉價的勞動力,在全球化的資本主義下,資本家不斷追求生產成本最低的地方,以極大化自己所得的利潤。在這原則的運作下,中國便最終成為了舉世知名的世界工廠。

中國今天的經濟下滑,其實也在理論預料當中。由於中國的經濟發展會使生產成本上漲,因此,亦是基於基本的經濟發展理論和原則,尋求利潤最大化的資本家,便會開始移離中國,把生產基地遷到成本更低的地方。因此,我們近年見到了越南和孟加拉等國的經濟崛起,正重複中國經歷過的發展階段。
中國要經濟繼續發展,就必須在經濟模式上升級及轉型,和其他高度發展的國家一樣,進入後工業化階段(post-industrial)及知識型經濟(knowledge economy),以知識、制度及技術,而再非廉價勞工及超低的生產成本作為競爭優勢。中國面對的今次經濟危機的最危險的地方是,這並非一般正常經濟周期的波動,而是中國發展模式的破產。當舊有的發展模式已到了極限而不適用時,而中國又拒絕所需要的改革,這才是問題核心的真正所在,及今次的危機為何如此嚴重及揮之不去的原因。
維持專制經濟轉型 不可兩全其美
中國面對今時今日的田地,不少熟悉中國的情况和發展的學者早有預期。當中最為人所知的,包括了國際知名的中國研究學者沈大偉(David Shambaugh)。他早前在《華爾街日報》發表了一篇廣為人所關注,題為〈即將來臨的中國崩潰〉(The Coming Chinese Crackup)一文(註一)。這一篇文章,如它的題目所指,一早就預言了今次的危機。沈大偉認為由於中國面對的是一場結構性的危機,並非時間可以自行把問題解決,而是必須進行制度性的改革。可惜,現時中國的態度卻是只想經濟繼續快速增長,但又拒絕推行任何重大的制度改革,正正是這種既頑固而又不願意接受現實的心態,使到沈認為中國能自行走出危機的機會不大,只會愈走愈深,不能自拔。

沈大偉指出中國拒絕進行改革,來使到自己的經濟可以成功轉型的原因不難理解,因為現階段所需要的已不再是經濟範圍的改革,而是必須包括了政治制度上的改革。舉例來說,中國要進入知識型經濟,首先必定要放寬人民的言論及集會自由,減低對他們的政治控制及監察。而且,今日中國所面對的不少經濟問題,包括了貪污腐敗及權貴濫權等,根本所反映的是政治問題遠多於經濟問題。換句話說,中國面對的兩難正是又要維持極權的專制統治,拒絕政治改革,但又想要經濟成功轉型的互相衝突,不可兩全其美的不可能任務。

沈大偉其實也不是第一次在他的著作中「唱衰」中國。早在2013年,在他的《中國走向全球》(China Goes Global)一書中(註二),他早就指出中國根本未有足夠的軟實力及硬實力,和美國一樣,可以成為全球大國(global power)。即使經歷了這麼多年的開放改革和發展,以現時的實力而言,中國只不過是一個「半桶水」的大國(partial power)。綜合沈的分析,中國無論是現狀或將來均是較灰暗和可悲的,隨時有機會在大國夢未完時,已面對倒退和不穩,前景使人擔憂。

保住香港的重要性
在中國要面對如此重大挑戰的時刻,香港更應與中國保持一個適當的「安全距離」,特區政府的官員及領導人不要進一步把香港「大陸化」、「中國化」,及停止任何消滅或削弱香港的文化、歷史、特色和優勢的「去香港化」的行為和政策。首先,香港的整體發展水平比中國高,要香港向中國學習,本身已是一個奇怪及難以理解的說法,只會帶來香港向後倒退的反效果。更重要的是,香港若要在中國的發展遇上危機的時候提供知識、技術,及資金等的幫助,便先要自行不要成為問題或危機的一部分,否則香港不但不能幫助中國,更恐怕自身難保。

即是說,香港若要能夠幫助中國,它一定不能成為中國的腐敗和落後制度的一部分。其實,以上所說的,不外乎是「一國兩制」背後的理念。長久以來,也是「香港好,中國好」,只有保住香港,才能幫助中國,兩者的關係是共生、並存及互惠。

在中國的經濟及政治正進入一個不穩定及充滿變數的階段,有智慧的中央領導人及本地的重量級建制派人士,更應了解保住香港的重要性。只有香港守得住,中國才會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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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明:港不搞三權分立 特首地位是中央之下三權之上 (11:27)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表示,特首地位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區三權之上,又強調香港不搞「三權分立」。

張曉明於一個《基本法》頒布25周年研討會中指出,特首權力不僅限於領導特區政府,而是具有「雙首長」身分,有雙負責制責任,使特首擁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3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區三權之上,起着連結樞紐作用」。

張曉明又說,香港不搞「三權分立」,因為「三權分立」建立於完整主權國家,但香港只是地方政權,故「三權分立」對香港只有參考價值。他說,知道這種言論會引起爭議,但仍要說出來、表明態度,不必迴避爭議。

同場的特首梁振英則稱,香港和中央關係不是概括的「高度自治」,而是根據《基本法》條文規定的「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概念中的民主政制發展,不是概括的民主政制,而是按《基本法》條文規定的民主政制,故要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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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料張曉明言論肇因特首認受性被質疑 (13:29)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今早表示,特首地位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區三權之上,又強調香港不搞「三權分立」,旋即引起議論;泛民梁家傑質疑特首升至三權之上,「咁咪好似皇帝咁囉」。

至於張曉明為何在這個時候說這番言論,是否認為有人不尊重特首,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稱,社會上確有人挑戰中央權力,並否定行政長官的認受性,張是重申特首的權力來源及香港高度自治的權力來自中央,並要再次強調特首獨特及優越的角色,以確保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在港落實。

劉兆佳:特首憲制地位超然但非指立法司法必須服從 (13:09)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今早表示,特首地位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區三權之上,又強調香港不搞「三權分立」。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張的說法顯示特首在憲制上的超然地位,但並非指立法及司法機關一定要服從行政長官權力,它們須在各有的權力範圍下運作。

劉兆佳出席基本法研討會後見傳媒時表示,張曉明指特首地位超然是指特殊憲制地位及象徵地位方面,特首是全個地區的首長,中央政府靠行政長官落實一國兩制,故特首有責任在港落實基本法,有偏差的話,有必要做些事來糾正任何偏差。

劉又解釋,很多人對「三權分立」有不同理解,又以美國制度當成香港制度,以為是平起平等,但在中央角度,香港的「三權分立」屬於在行政主導之下。但他補充,這不是說立法及司法機關一定要服從行政長官的權力,他們是在各自權力範圍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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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反問張曉明:當香港人傻的嗎?定係你傻的嗎? (12:31)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指香港特首擁有凌駕三權之上的特殊地位,又稱香港不搞「三權分立」;歌手何韻詩在個人fb反問張曉明是否當香港人「傻的嗎?」

何韻詩在Facebook專頁轉載有關報道,反問張曉明「你講就係?」,又說「當香港人傻的嗎?定係你傻的嗎?」

張曉明於一個《基本法》頒布25周年研討會中指出,特首權力不僅限於領導特區政府,而是具有「雙首長」身分,有雙負責制責任,使特首擁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3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區三權之上,起着連結樞紐作用」。

張曉明又說,香港不搞「三權分立」,因為「三權分立」建立於完整主權國家,但香港只是地方政權,故「三權分立」對香港只有參考價值。他說,知道這種言論會引起爭議,但仍要說出來、表明態度,不必迴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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