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媒:梁振英秘密收澳企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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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傳媒社評﹕說話要負責任 興訟須思後果

特首梁振英控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誹謗,指他日前公開聲稱「梁振英遭香港和外國的稅務局調查」,與事實不符。泛民議員批評,特首向立法會議員提出民事訴訟,開了很壞的先例,有議員更稱,若梁振英夠膽就控告所有民主派議員,呼籲市民與梁繼昌站在同一陣線。純從法律角度來看,這場誹謗官司並非無憑無據,香港也不應走上只求鞏固偏見、不講事實證據的「後真相政治」,然而梁振英身為行政長官,即使自掏腰包以個人名義入稟,難免惹來以法律手段要別人收聲的質疑,加深社會對立,在政治上並不好看,興訟是否明智,值得商榷。

特首控告議員誹謗
是否明智值得商榷
梁振英2011年底為競選特首,將戴德梁行售予澳洲公司UGL,梁振英收取UGL合共400萬鎊酬金,他強調有關款項只涉及未當特首前提供的服務,毋須申報,惟泛民議員質疑梁振英瞞稅,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違反行政會議利益申報規定等,立法會早前更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梁繼昌是委員之一。
今次誹謗官司的導火線,是梁繼昌本月初在立法會議事廳外向記者表示,26名民主派議員去信政協主席俞正聲,反對梁振英出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的入稟狀,不滿梁繼昌聲稱梁振英「關於UGL收受400萬英鎊事件,是仍然接受緊廉署的調查,甚至是香港和外國的稅務局的調查」。梁振英指說法不實,曾發出律師信要求梁繼昌澄清無果,遂入稟控告梁繼昌誹謗,要求法院頒令禁止梁繼昌及其他人再發表有關言論。正如法律學者張達明所言,梁振英這次興訟,不能說沒有法律基礎。梁繼昌未有收回言論或作出澄清,當然可以理解為他堅持有關說法正確。由於梁繼昌是在議事廳外發表相關言論,不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梁振英有權自費提出誹謗訴訟,梁繼昌亦有責任在法庭舉證解釋。不過有權興訟是否等於應當這樣做,則是另一層次的問題。

談到高官誹謗訴訟,不少人都會聯想到新加坡。李光耀時代,新加坡當局多次提出誹謗訴訟,令一些反對派人士和媒體傾家蕩產,產生「寒蟬效應」。平情而論,不少奉行民主政治的地方,偶爾也有官員控告傳媒和議員誹謗。以台灣為例,前總統陳水扁曾控告台北市議員李慶元2000年大選期間與李敖著書,聲稱陳水扁有外遇,官司糾纏逾10年;另一前總統馬英九則在任內控告傳媒人周玉蔻和吳子嘉,不滿兩人誹謗他收受政治獻金。在美國,懷俄明州一名前任民選教育專員,去年控告當地一名州議員誹謗;2012年,艾奧瓦州一名州參議員控告電視競選廣告誹謗得直,獲賠逾23萬美元。

美國誹謗法例對政治言論的保障相當大,惟並非全沒界線,不過公眾人物要贏誹謗官司亦非易事,原因是法官會假定原訟人選擇成為公眾人物,就應有心理預備面對公眾指指點點。根據聯邦最高法院案例,法官處理這類誹謗案要考慮兩大問題:一是當事人所言是否虛假失實,二是當事人是否明知有關言論虛假,又或蓄意罔顧說法真偽,意圖傷害對方。除非兩者答案皆為「是」,否則誹謗罪很難成立。官員提出誹謗控訴,容易予人「以大欺小」之感,惟輕易拿來跟李光耀時代的新加坡相提並論,也未必適合。問題的關鍵,是政府官員有否經常濫用誹謗官司打壓異見,以及司法制度能否扮演恰當的制衡角色。

今次梁振英入稟,開了特首控告立法會議員誹謗的先例,設若特區首長和官員未來動輒指控有人誹謗,當然可能產生寒蟬效應,往後情况如何值得留意。有議員質疑梁振英意圖向專責委員會施壓,惟從目前來看,今次誹謗案至少不會影響立法會UGL事件專責委員會,皆因議員在會議內的發言仍獲特權法保障,何况香港還有優良的司法制度。既然梁繼昌也相信本港司法制度公平公正,不妨先讓「司法問題司法解決」,泛民現在發起政治動員,可能給法院帶來不必要政治壓力。

立場為先不顧事實
後真相政治成隱憂
過去一年,英國公投脫歐及美國特朗普當選總統,引起所謂「後真相政治」的討論,不少論者皆以「立場決定是非、意見重於事實」為憂,關注從政者發表不顧事實言論,但求鞏固目標群眾的偏見,換取共鳴與支持。誹謗官司或許可以澄清事實,惟不能解開政治鬥爭死結,在健康政治氣氛下,也根本沒必要靠法律手段去解決口舌之爭。香港社會上下並不希望見到官員濫控誹謗,但是也不希望見到「後真相政治」當道,不再重視事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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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網誌舊稿重貼 澄清UGL事件

特首梁振英(CY)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就UGL事件發表的言論屬誹謗。CY噚日喺網誌重貼有關UGL喺2014年10月9日嘅新聞稿。

CY噚日發表題為「UGL新聞稿(中文譯本)」網誌,文中話UGL係澳洲上市公司,2014年10月9日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報道UGL同佢喺2011年底簽訂協議後,UGL當日就立即發新聞稿回應。跟住CY就將整篇新聞稿複製到網誌上。根據當年嘅新聞稿,UGL話報道錯誤引用「秘密付款」一詞,形容毫無根據並且誤導,有關安排係一項「按照商業慣例作出的不作競爭和不作挖角的協議」。而於2011至2013年間及之後,UGL從無要求CY執行任何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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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議員遊行至特首辦 批「才德俱欠」抗議梁振英任全國政協副主席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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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於上月底獲增補為全國政協委員,更有消息指他或會晉身為全國政協副主席。24名民主立法會議員發表聯署聲明,部分議員今早更遊行至特首辦,抗議梁振英出任全國政協副主席。

聯署聲明表示,梁振英才德俱欠,任內貪腐醜聞纏身,誠信存在問題,管治香港五年內,既無政績,更造成社會嚴重撕裂和對立,「若成為國家領導人,將是中國和香港的大不幸」。

聲明指,梁振英在任期間,多次出現誠信問題,包括大宅內出現多處僭建,而且捲入UGL事件。
他們認為,梁振英如果「帶病」成為國家領導人,日後被香港的執法機關起訴,甚至罪名成立,以領導人身分身陷囹圄,只會令中央政府尷尬和蒙羞,故強烈反對梁振英出任全國政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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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網誌重貼2014年UGL接受澳媒訪問中譯本 (23:58)

特首梁振英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指其日前發表有關「UGL事件」的言論屬誹謗。梁振英今天發表網誌,重貼2014年UGL接受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訪問的中譯本。

網誌題為「UGL問與答(中文譯本)」,梁振英指自己昨日(8日)已上載UGL在2014年10月9日,就UGL 2011年的「不競爭,不挖角協議」一事的公開聲明的中譯本,今日再上載UGL在2014年10月8日刊載、UGL接受Fairfax Media採訪的中譯本。

文中指,UGL董事會和薪酬委員會完全知悉向梁振英支付400萬英鎊的安排,此事是按一般商業慣例作出的不作挖角、不作競爭的規定,屬保密商業安排,沒有在任何公開文件上公布。UGL稱,戴德梁行董事會代表、管理層、財務官及顧問,均全部參與並知悉有關此事的商討。

問到UGL為何在當時正值梁振英公開競選時,忽略加入如他成功當選,則協議作廢的條款,UGL指,梁振英成功當選的機會,並不是當時公司協商的焦點。UGL又稱,涉事的蘇格蘭皇家銀行及其顧問,均知悉梁振英獲支付有關款項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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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屬政治炒作 稱事件兩、三年前在英國澳洲已結束 (16:48)

特首梁振英就UGL事件回答傳媒問題,他指事件在英國和澳洲二、三年前已經結束,批評是政治炒作。

梁振英指過去兩三年都已經向立法會全面及具體地解釋事件,沒有利益衝突。他說在過去兩三年,都沒有外國公司、股東、調查機構及稅局就事件找他或提出進行調查。

他提到如果UGL事件與他的職務有衝突,政府就商業機構的決定完成後在短期內就會公布,但至今沒有人曾說過政府曾給予UGL任何東西,指事件是政治炒作,而且UGL事件兩三年前在澳洲和英國已經完結。

評:特首梁振英仍在位享有豁免權,在澳洲和英國是否已經完結,尚言之過早,待梁振英卸任後才見真章。
另一方面,香港亷署仍在調查中。

梁振英獲提名當政協副主席,能否通過還未知。這是一個無權虛銜,不是「免死金牌」。習近平反貪鐵拳揮打大小老虎和蒼蠅,不論官位多高都不倖免,政協副主席只是芝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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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查UGL風波 月底擬證人名單

就特首梁振英與澳洲企業UGL協議的爭議,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跟進,並將於月底的會議商討邀請出席研訊以口頭作供的證人名單。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認為,難以一概而論李寶蘭另覓新職後會否減低其出席研訊的機會,始終作供與否視乎她個人性格,外界對她了解一直很有限。

謝偉俊:李有新工與作供無牴觸
蔡指出,李寶蘭覓得新職後,其新僱主是否願意她高調參與研訊,亦存在未知因素,但相信李經濟壓力不大,故李寶蘭的性格才是會否願意作供的關鍵,即是究竟她傾向低調處理事件,還是重視專業倫理、講原則、不吐不快。

立法會「調查梁振英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該會月初已開首次會議,本月29日開第二次會議,商討工作計劃、邀請證人名單等事宜,但該會無傳召權力。謝認為李寶蘭另有工作與作供並不牴觸,認為如李能作供是「好事」,但相信廉署方面或因調查考慮,未必能有太多參與。

另外,立會早前通過就廉署高層人事變動成立專責委員會,有份提出建議的議員林卓廷稱,此要待UGL專責委員會完成工作後才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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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找周浩鼎修改調查範圍
689干預立會查UGL


任期僅餘個半月的特首梁振英涉嫌干預立法會調查其收取澳洲企業UGL5,000萬元醜聞。身兼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副主席的民建聯周浩鼎,被揭發向委員會提交的調查研究範疇修訂建議,竟然曾經特首辦大肆修改,周昨在閉門會議直認梁主動接觸,提出修訂意見。民主派炮轟梁振英粗暴干預立法會調查的獨立及公正性;梁振英昨未有正面回應是否親自修改,辯稱作為被調查對象,有需要及權利表達看法。 

有關調查UGL事件的委員會會議早前一直公開進行,至昨天卻改為閉門。據了解,周浩鼎於4月25日會議提交的修訂研究範疇建議,被發現是經特首辦、甚至是梁振英本人修改。


總共修改逾40處
文件顯示是在會前數天、即4月21日晚上10時許至11時左右,被「CEO-CE」(即特首辦—特首)大肆修改其建議,經修改後的擬議調查研究範圍由原本梁振英與UGL簽訂協議,改為只研究澳洲傳媒公開的協議內容等。梁振英共修改逾40處,包括字體大小及格式。

據悉,周席間辯稱有關文件是公開討論,誰人也可提出意見作修改,並承認是梁振英主動接觸他提出修訂意見。另有人指過去調查委員會,如調查甘乃威以至鄭松泰,均會問涉事議員意見,但今次不同之處是上述兩個例子,事前均有諮詢委員會意見,周卻未有。
有委員要求周辭去委員會職務,隨即有建制派護航,認為周只要避席關於「研究範圍」的討論即可;又指周只是認同梁振英意見,不需要辭職。

委員會就事件未有共識,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會後只稱會議討論未完,會再約時間召開會議,其他委員亦封口拒透露詳情。委員會將於周三再閉門討論;另一建制派委員、經民聯梁美芬被問到梁振英有否就研究範圍接觸她時則指:「我自己就冇喇。」
周浩鼎昨以委員會閉門會議尚未完結為由,拒絕評論事件,僅稱:「我現階段唔可以作任何回應,會議結束之後再交代。」

梁:有權利表達看法
而昨在北京原定總結一帶一路論壇的梁振英,會見記者時被追問是否干預立法會、作為被調查對象,此舉會否有利益衝突時指堅稱,委員會擬議的調查範圍是公開資訊,毋須保密,委員會亦應開誠布公;更反指作為被調查對象,更加有需要、有權利去表達自己的看法,並指應將研究範圍擴大,主動稱過去兩年社會上提出過、不管有否事實基礎的問題亦應包含,例如有人質疑事件中離職協議的手寫部份或是事後加上,或有關協議是偽造等。梁指不希望專責委員會經過一段時間運作後,才發現未有包括某些範圍而延續調查時間,如有需要會去信建議擴大研究範圍。

22名民主派議員聯署批評梁振英干預立法會獨立調查,更逾越了特首及行政機關與立法會事務的界限。公民黨楊岳橋指梁作為被調查對象,不應以任何形式與個別委員私下交流,舉例指任何執法人員都不會與被調查對象商討調查範圍,「警察都唔會容許個賊教你點做嘢啦」。民主黨涂謹申批評梁「捉住個議員去干預」,認為事件有幾點要追究,包括特首辦職員有否涉及其中;梁有沒有運用職權予以周浩鼎一些職位或受薪工作等利益衝突;其黨友黃碧雲稱由廉署李寶蘭事件到今次與周浩鼎打龍通,反映梁凡涉及UGL案都要介入。香港眾志發表聲明指梁公然瀆職,倡議啟動程序彈劾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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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怕的是「帶病上崗」


■梁振英若未能好好解釋UGL事件,政協副主席一職隨時亮紅。

梁振英的UGL問題因干預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調查再度轟動,可以說是越描越黑,也可以說是屁股越抹越臭。他昨日二度出面解畫,辯稱是想建議擴大調查範圍,令調查更全面,及盡快完成調查。為甚麼要盡快?因為他就快卸任特首,既怕此後無權干預,更怕專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後,犯了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不准官員「帶病上崗」的禁令。

雖然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曾在UGL問題上力撐梁振英,指北京早已知道梁振英收受UGL巨款,聲稱「這不是甚麼新消息」。但梁振英獲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立法會26名民主派議員又去信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質疑梁振英UGL醜聞纏身,不適合出任政協副主席一職。按中共官場的說法,在立法會查明梁振英是否清白之前,梁振英的晉升已屬「帶病提拔」。


早在2014年,習近平在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彙報時就強調要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問題。中辦去年更公佈《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規定在選拔官員時,「誰推薦的誰負責,誰考察的誰負責」。無論現任或卸任的官員,一旦被揭發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同樣須在黨內作出交代,甚至面對中紀委的調查。

梁振英當時辯稱,他有主動向中央解釋說明全部事實、內容,中央政府清楚了解事件並取得法律意見。顯而易見的是,在香港廉政公署及立法會完成調查之前,北京所接受的法律意見只會是梁振英的單方面說法。

不知道北京為何同意梁振英帶病提拔,但他想要真正享受黨和國家領導人的禮遇,不讓不同權貴集團的人拿UGL事件牽制他、嘲笑他,就不能不取得香港公權力機構的清白證明書,不可能拿澳洲傳媒已澄清、英國監管及執法機構不跟進搪塞。還有40多日就要落台的梁振英,為證明自己並非帶病上崗,既然沒法在廉政公署取得清白證明書,就只能在立法會落足工夫、直接出手了。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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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強調梁繼昌或有偏見須申報:是顯淺問題 (15:02)


特首梁振英替民建聯周浩鼎撰寫UGL調查文件內容風波未息,梁振英昨日將焦點轉至民主派議員梁繼昌,指梁繼昌被他控告誹謗,質疑梁繼昌調查他有利益衝突,梁繼昌今早則強調與專委會主席謝偉俊及法律顧問商討,認為訴訟與其委員身分沒有利益衝突,故毋須申報。不過梁振英中午返港時,堅持梁繼昌有需要申報。

梁振英在機場向記者表示,「一個人在這個情況下,可以在委員會做或不做,講或不講一些事,而換取我不告他,而且他同時在這問題上已有先入為主的定見、主見,或者偏見,這是很是顯淺的問題」。

梁振英又說,由於有人曾質疑他在UGL的離職協議中,手寫的關於不可有利益衝突的條文是否偽造,故他認為委員會應擴大研究範圍,包括UGL離職協議真偽及調查文件是否完整。

評:特首梁振英替民建聯周浩鼎撰寫UGL調查文件內容風波是天意,是上帝的意旨,否則周浩鼎不可能犯如此低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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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劉批周浩鼎不智 應有獨立思考 指若字眼恰當或支持譴責 (09:25)

特首梁振英替民建聯議員周浩鼎撰寫UGL調查文件內容風波持續,民主派期望在6月7日立法會會議上,動議譴責周浩鼎。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早上於商台節目批評周浩鼎不智,又說若動議譴責的字眼恰當,她可以考慮支持譴責。

評:批周浩鼎不智 沒有獨立思考,等於駡他無腦。梁振英眼光獨到,這麼多人就選中周浩鼎,稍有腦的人梁振英不敢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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